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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CIES房地產投資:住宅、非住宅、成交價門檻與可計入上限

房地產規則要先看完成購買日期

New CIES房地產不能只用「現在可以買樓」一句概括。住宅房地產在2024年10月16日納入獲許投資資產,其後2025年9月17日再調整門檻及可計入上限。對任何投資移民買樓安排,第一個問題應是完成購買日期,因為2025年9月17日前後適用的住宅成交價門檻和房地產合計上限不同。

2025年9月17日起住宅單一物業門檻為3000萬港元

對完成購買日期在2025年9月17日或之後的住宅房地產,包括樓花及部分作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產,投資須落在單一物業,而該物業須符合3000萬港元成交價門檻,即成交價為3000萬港元或以上。這是「物業成交價」門檻,不代表整個成交價都可以計入New CIES最低投資門檻。

房地產可計入總額有1500萬港元上限

現行規則對2025年9月17日或之後完成購買的房地產設定1500萬港元上限,這個上限涵蓋住宅及非住宅房地產的合計;其中住宅房地產可計入的部分仍以1000萬港元住宅上限為限。超出相關上限的自有資金,並不因此增加New CIES可計入投資額。

非住宅物業沒有單一物業數目限制,但類別要合資格

非住宅房地產可以包括香港的商業物業或工業物業,例如辦公室、商舖、零售處所及工廠等合資格用途;官方亦容許按規則持有多於一項非住宅物業。土地、違法使用/佔用或規則明確排除的類別不能因市場稱為「物業」便自動計入。

有按揭時只計符合條件的淨權益

官方FAQ容許申請人以合資格房地產作抵押向香港持牌銀行或金融機構取得或再融資按揭,但New CIES計算的是申請人投入物業的淨權益,並受適用房地產上限限制。投資管理階段亦可按規則進行資產轉換,例如由房地產轉為獲許金融資產或相反,但每次變動都要重新核對適用上限及再投資要求。

常見問題 FAQ

買一層3000萬港元住宅是否可把全部3000萬計入New CIES?

不可以。住宅部分有可計入上限;房地產合計亦有上限。

2025年9月17日前完成的住宅是否同樣用3000萬港元門檻?

不是。較早完成的交易仍受過渡規則及早期門檻約束。

有按揭的物業可否計入?

可以按官方規則處理,但只計申請人的合資格淨權益,並受相關投資上限約束。

本文按截至2026年8月21日可取得的香港政府及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官方資料整理,只作一般制度資訊,不構成對任何人士的入境、法律、會計、稅務或投資意見。申請及投資結果取決於個別事實、提交文件、主管機關審查及當時有效規則;投資涉及風險,永久居民資格亦不會因持續投資七年而自動取得。

官方來源

以下連結指向政府或法定機構頁面。門檻、配額、逗留期限與資格可能更新,請以連結內當期文本為準。

核對房地產可計入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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