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CIES
New CIES資產證明、資金來源與CPA核證:三者有何分別?
CPA的角色是出具履行規定文件
New CIES CPA安排有清楚法定邊界。申請人/投資者要自費聘用《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所界定的執業會計師,即CPA Practising,就淨資產規定、投資規定及投資管理規定的相應階段協助出具履行規定文件。CPA的工作是按官方指引檢視和報告規定是否獲履行,不是代表入境事務處作入境批准。
資產證明回答「你擁有甚麼、值多少」
資產證明可包括銀行月結單、投資帳戶結單、房地產產權資料、公司權益文件、保單資料及其他所有權證據。非公開交易資產可能再需要估值報告。這些文件主要建立資產存在、所有權、實益權益、市場價值及相關負債的證據鏈,讓CPA可以處理淨資產或投資履行規定。
資金來源與財富來源是另一個風險問題
日常所稱資金來源及財富來源,往往涉及資金如何取得、累積及流入交易帳戶的背景。它們不能與「有一張CPA履行規定文件」畫上等號。不同金融機構會按其監管及內部風險程序要求客戶提供不同程度的來源資料,尤其在較大額交易或跨境資金安排下。
金融中介有獨立的客戶盡職審查及AML責任
New CIES規則要求指定金融中介履行客戶盡職審查,並遵守反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要求。這個AML責任屬金融中介的監管職責,與CPA出具履行規定文件不同。申請人同一批銀行月結單或交易資料可能同時被不同專業人士查看,但各自的目的和法律責任不能混為一談。
政府核實與專業報告仍然是兩個層次
投資推廣署會根據申請、履行規定文件及證明資料核實New CIES財務要求;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入境申請及其後身份決定。CPA、金融中介、估值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均不能保證主管機關一定接納某項資產、一定批准簽證,亦不能以專業核證取代政府個別審批。
常見問題 FAQ
New CIES是否一定要找香港執業會計師?
官方規則要求在淨資產、投資及投資管理相關階段由執業會計師協助出具履行規定文件。
CPA履行規定文件是否等於證明所有資金來源都沒有問題?
不應這樣理解。資金來源、財富來源及金融機構AML審查屬不同責任範圍。
CPA簽署後是否代表入境一定批准?
不是。投資推廣署與入境事務處仍分別作財務核實和入境審批。
本文按截至2026年8月21日可取得的香港政府及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官方資料整理,只作一般制度資訊,不構成對任何人士的入境、法律、會計、稅務或投資意見。申請及投資結果取決於個別事實、提交文件、主管機關審查及當時有效規則;投資涉及風險,永久居民資格亦不會因持續投資七年而自動取得。
官方來源
以下連結指向政府或法定機構頁面。門檻、配額、逗留期限與資格可能更新,請以連結內當期文本為準。
